有序推进。 乡(镇) 党委在县(市、区) 委工作方案的基础上, 结合实际,
制定具体实施方案,先易后难,一村一策,分类指导换届选举工作。 方案
的基本要素和主要内容:
1、时间要求。 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, 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
产生活实际,合理确定换届选举时间,科学摆布换届选举工作。从正式启
动到选举结束, 一般不超过 2 个月。
2、步骤安排。 可参照本程序确定, 结合本地实际, 确定村党组织换届
选举的工作阶段、重点任务、责任主体及具体要求。
3、职数结构。按照《关于做好 2017 年全省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
换 届选举工作的意见》规定, 确定班子职数和结构。
(1) 班子职数。村党组织委员会由书记(副书记)、委员共 3-7 人单
数组成, 一般支部委员会 3-5 人, 总支部委员会、党的基层委员会 5-7 人,
具体数量可由县(市、区)委根据村型规模大小、人口数量及经济社会发
展情况确定。 党员数量和合并村屯较多、脱贫攻坚任务较重的,可根据需
要在规定职数范围内增设 1 名副书记。
(2) 班子结构。县(市、区) 委根据农村和村级发展需要,提出性别、
年龄、学历、来源等配备的具体要求。注重推选女性和 35 周岁以下成员(含
35 周岁)。新提名的村党组织负责人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(含初中),
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60 周岁。继续提名人选原则上年龄不超过 70 周岁。村
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般应不同时超过 60 周岁。超过规定年龄的但又
适合继续提名的, 须经县级组织、民政部门批准备案。 注重从农村致富带
头人、农民合作社负责人、外出务工经商人员、农村经纪人、复员退伍军
人、村医村教、回乡大中专毕业生、大学生志愿服务农村人员中推选村干
部,着重选拔熟悉农村工作、农业技术、经营管理、市场营销等方面的优
秀人才。对本村党组织书记没有合适人选的,可以从符合条件的驻村第一
书记、驻村扶贫干部、包村干部以及在本地成长的提前离岗干部职工中推
选。
4、资格条件。 明确候选人资格条件,提出政治素质、 工作能力、道德
品行等方面的要求,告诉党员和群众应选什么样的人,不应选什么样的人,
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