助介护老人、居家养老服务对象等。
2.“幼”:未成年人群体,包括中小学生、幼儿、孤儿、
留守儿童、进城务工人员未成年子女、服刑在教人员未成
年子女等。
3.“残”:困难残疾人。
4.“困”:生活困难的干部、群众。
5.“特”:特殊人群,包括弱势群体、优抚对象、流动人
口、老少边穷的人群,下岗失业人员、特殊就业群体等。
四、志愿服务内容
1.“我和弱势群体结对子”。从最需要的群体入手,从最
突出的问题抓起,从最现实的利益出发,切实帮助解决弱
势群体的实际困难和问题。各党支部可以选取养老院、福
利院、特殊教育学校、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定点学校、幸福
家园等公益单位或社区、乡村,采取支部单独、厅内支部
联合、联合有关厅局等方式进行结对共建,同时动员社会
力量,共同营造尊老爱幼、扶困助残良好社会氛围。支部
党员干部每年至少参加 1-2 次所在支部的共建、帮扶活动。
根据各支部工作性质、职能、人数规模等实际情况,合理
确定志愿服务对象数量,落实一对一个性化共建、帮扶措
施,为结对共建单位和帮扶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。
2.“我为困难群众办实事”。立足民生、服务民生,通过
定期深入基层、走访群众,“面对面”零距离倾听民情民意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