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、召开会议实行。每年至少召开 1次反腐倡廉工作会议,要
有分管局领导出席讲话,要有会议记录、工作信息及影像资料。每
年至少召开 2次会议专题探讨反腐倡廉工作,要有会议记录、工作
信息及影像资料。每年至少组织 2次有全体民警参与的反腐倡廉警
示教化,要有记录和影像资料,民警每人至少完成 1篇心得体会。
每年领导班子进行年度述廉、述德,要有领导班子和个人述廉、述
德报告。
四、严格规定。所长每年至少开展 1次廉政教化谈话活动,廉
政教化谈话活动,必需有每个人的谈话记录,有信息、有影像资料。
所长必需与民警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,民警每人必需签订廉政承诺
书。严格落实中心八项规定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,民警有婚丧嫁娶
等事宜时必需提前 15 日申报(丧事 3日内申报),照实填写《领导干
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申报表》、《民警、文职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
宜申报表》。严格落实县局纪委印发的《监督检查中心八项规定及
反对四风问题工作实施方案》,民警必需签定《落实中心八项规定
精神承诺书》。
五、确定专人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结、信息上报或其他
要求的材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