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.推动各级党委政府落实安全生产属地责任。3月底前,结合年度市
安委会工作要点,制定市安委会负责同志年度“工作清单”。(责任单
位:市安委办)推动各级严格落实《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
任制规定》及我市实施细则,持续完善开发区、工业园区等功能区
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,强化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,推动安
全生产监管职责落实落地。(责任单位:市安委办牵头,市委编办、
市应急局、市消防救援队分工负责。)推动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每
季度至少组织研究 1次安全生产突出问题,定期研判重大安全风险,
主动协调跨区域跨部门安全生产工作。(责任单位:市安委办)
3.加强安全生产统筹协调推动工作。发挥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
会协调推动作用。(责任单位:市应急局)落实市安委会十四个专
项领导小组信息通报、联合执法、隐患排查、会商研判等工作制度。
(责任单位:市安委办牵头,十四个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所在单位
分工负责)推进市安委会办公室工作制度化、规范化建设,动态调
整充实市安委会办公室组成人员,明确各成员单位联络员,协调解
决跨领域跨地区安全生产突出问题。(责任单位:市安委办)推动
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内设安委会或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,由主
要负责同志担任主任或组长,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
作。(责任单位: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)
4.夯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。动态调整完善安全生产领域权责清单、
公共服务清单、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,优化完善安全生产领域管
理和服务事项。对新业态新领域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,及时提请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