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会前临时增加议题、个别酝酿不充分、调查研究不深入等问题。
有的委员对民主集中制理解有偏差,不论大事小事都提请党委研究,
“大事议不透、小事议不完”的现象仍不鲜见,无形中冲淡了党委议事
的严肃性。
(三)标准质量不高。在落实民主集中制过程中,议事氛围还
不浓厚,各委员没有真正站在队伍建设发展全局为**局党委建言献
策,普遍对自己分管领域的工作说得多、对分管以外的工作发表意
见少,随声附和、相同意见的多,直言不讳、不同意见的少,有时
还存在以简单的表态发言代替意见建议的情况,民主讨论环节的作
用没有充分发挥,尚未形成工作合力。有时,片面理解“少数服从多
数”的原则,搞简单的多数,导致“少数人”越来越少,直到没有。
(四)监督落实不力。**局从“明确落实清单、明确落实责任、
明确落实机制、严格责任追究”等 4个方面对党委决议的落实提出了
明确要求。但从具体情况来看,一定程度还存在集体领导下的个人
分工负责落不实、不到位的现象,造成了集体领导成为无人负责的
借口。即使各委员在会后都能按照决议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,
但持续推进的力度还不足,缺少一抓到底的韧劲。**局政治部也没
有严格落实“会前通报上一次会议决议执行情况”制度,导致一些决议
决策落实不及时、不彻底。
二、**局级党委贯彻民主集中制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
(一)对民主集中制的学习理解不够深透。相关教育力度不够,
重形式、轻内容,重理论灌输、轻具体实践,重表面学习、轻深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