多,履行协助职责用力少,导致推动上级决策部署和县委重点
工作安排落实落地不够精准有力。比如,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工
作中发现的问题,向县委提出意见建议的质量还不够高,围绕
推动源头治理、系统治理提出治本之策还不够多,协助职责与
监督专责协同推进、 一体谋划不到位。
2."严管"与"厚爱"关系处理不到位。对因客观原因犯错误
的 同志,没有及时批评指正,反而会觉得工作出现疏忽难
免,在 纪律处分上能轻则不重,把“厚爱"放在了"严管”前
面,影响了监 督执纪的效果。比如,在优化营商环境行动中,
对一些处置粗 暴的现象多是进行谈话提醒,给予纪律处分的
不多,客观上降
低了纪律的震慑力。
3.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有力。大局意识、责任意识还不够
强,对民主集中制重要性的认识还存在不到位的地方。比如,
作为县委常委,对于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,在参加县委常委
会时主动思考不积极、不深入,会上发表意见时存在不充分、
不系统、随声附和的情况,有时没有站在县级领导干部的立场
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。
四、作风不正方面
1.缺乏“沉底调研”的钻劲。有时习惯于电话了解、听取汇报
的工作方式,了解面上情况多,发现深层次问题少;有时下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