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需要,区委和乡镇(街道)党(工)委可从区直机关和乡镇(街道)
机关优秀干部中向扶贫开发重点村、软弱涣散村、矛盾问题突出村选
派“第一书记”。
第五条注重后备干部培养。乡镇(街道)党(工)委要重视农村
后备干部的培养、储备,制定村级后备干部培养计划,建立后备干部
信息库,采取结对帮带、定期培训、跟踪培养等方式做好培养工作。
后备干部应在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推荐的基础上,经村党组织讨论提
出初步名单,报乡镇(街道)党(工)委审定。村主要干部后备人选,
一般应从村“两委”班子成员或村组干部中产生。
第六条强化教育培训。按照统筹规划、分级负责、分层培训的原
则,区委负责培训村“两委”主要负责同志,每年集中轮训一遍,乡
镇(街道)党(工)委也要制定年度培训计划,确保村级干部每年参
加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 5天。对新任职的村“两委”干部要及时组织
上岗培训。村级党组织要坚持“三会一课”制度,运用“莲城微党课”、
远程教育等形式,抓好经常性学习。教育培训要突出思想政治、形势
政策、党纪国法、知识技能、工作方式方法等内容,不断提升村“两
委”干部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、依法办事的能力、带领群众发展致富
的能力。鼓励村“两委”干部参加各类学历教育。
第七条规范日常考勤。村“两委”干部每月在村工作时间不得少
于20 天,考勤工作由乡镇(街道)党(工)委负责。实行村干部例
会制度,乡镇(街道)党(工)委负责定期召开村“两委”主要干部
会议,原则上村“两委”主要干部每周参加乡镇(街道)机关干部例
会,参会情况列入村干部日常考勤;乡镇(街道)包村班子成员负责
每周召开一次分包村“两委”干部例会,参会情况列入村干部日常考